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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民法典培训课程

更新时间:2021-12-19 浏览量:328

民法典培训课程

民法典培训课程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正式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民法典总计1260条,其中新修订条款约600条左右,新确定的法律规则300条左右。如此大容量的法律,在新中国的立法史上是空前的。用一部法律取代之前的九部法律,其内容的宽度也是史无前例的。民法典的一些新规则,相较于以往的法律,做出了颠覆性的规定。这些规定,对相关行业的具体业务将产生直接的冲击。民法典培训课程的宗旨,是帮助学员理解这些新的规定和规则,调整业务规程和理念,在新法的背景下,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风险。

 

民法典培训课程收益:

● 深入理解民法典的关键条款;

● 比较识别新旧规定的异同;

● 指明操作上的风险点;

● 学到具体业务的法律操作技巧。

 

【培训对象】保险、银行、金融、电力、通信等行业从业人员,财务及资产管理人员,合规及风控人员,企业全员法律培训

【培训时间】根据委托单位需求定制培训时间。

【培训方式】理论讲授、视频欣赏、案例剖析、小组研讨、模拟演练

【培训地点】上海交通大学各校区。

【培训费用】根据培训人数及具体培训方案而定。

【课程设置】课程仅供参考,可根据委托单位量身定制民法典培训课程。

【联系电话】18201888750


民法典培训课程风格:

▲ 聚焦实战:从问题出发,以简短的案例为蓝本,用法律原理进行精准分析;

▲ 观点鲜明:厘清法律风险的界限,指向具体操作方法;

▲ 落地为王:风险防范措施着重落地,学完即可使用。

 

民法典培训课程大纲

前言:民法典的立法历程、颁布的意义与结构

第一编:总则--民法典培训课程

1. 民事主体

2. 法源与法律适用问题

3. 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问题

4. 监护制度的新规定

5.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6. 法人人格否认——“揭开公司面纱”

7. 民事权利的特别保护

8. 民事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

9. 代理制度及其隐含的风险

10.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

11. 善意救助

12. 时效制度

 

第二编:物权-民法典培训课程

1. 物权体系的建构

2. 不动产登记制度

3. 物权的保护

4.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5. 相邻关系

6.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

7. 宅基地使用权

8. 居住权及其与担保物权的冲突

9. 担保合同种类的扩大

10. 物保与人保的竟存问题

11. 流押、流质的效力与处置

12. 抵押财产的转让及其带来的风险

13. 抵押权、质权放弃的后果

 

第三编:合同-民法典培训课程

1. 电子合同的履行

2. 格式条款的完善——一厢情愿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

3. 预约合同及其责任

4. 债的保全

5. 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制度

6. 新增加的典型合同

7. 连带之债不得推定

8. 对第524条应作怎样的理解

9. “情势变更”又回来了

10. 违约方的解除权

11. 第700条的理解与适用问题

12. 借款利率与高利贷

13. 准合同

 

第四编:人格权-民法典培训课程

1. 一般人格权与其他人格利益

2. 人格权的专属性

3. 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

4.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救济方式

5. 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

6. 因与胚胎研究的禁忌

7. 性骚扰行为的规制

8. 隐私权保护

9. 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10. 文学作品侵权问题

11. 生命尊严与安乐死

 

第五编:婚姻家庭-民法典培训课程

1. 光辉灿烂的婚姻文化

2. 结婚的条件与程序

3. 核心价值观与优良家风

4. 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法定范围

5. 严重疾病的婚前告知义务与撤销婚姻

6. 胁迫结婚的撤销期间

7. 离婚冷静期制度

8. 恶意拖延与离婚的法定情形

9. 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

——善意相对人的保护

10. 夫妻债务的“共债共签”

——债权人的举证责任

11. 夫妻共同财产的新内涵

12. 协议离婚的形式要件

——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债权债务

13. 婚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的两种情形

14. 亲子关系的确认与否认

15. 抚养费请求权

16. 不满两周岁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原则

17. 挥霍共同财产一方的少分或不分

18. 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

19. 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

20. 收养相关规定的完善

 

第六编:继承-民法典培训课程

从刘禹锡的《乌衣巷》到高翥的《清明日对酒》

1. 死亡时间的推定

2. 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

3. 代位继承范围的扩大

4. 继承顺序与传统的冲突

5. 遗嘱的新形式

6. 遗嘱效力的新规则

7. 遗产管理人

8. 扶养人范围的扩大

 

第七编:侵权责任-民法典培训课程

1. 特定物的精神损害赔偿

2. 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

3. 委托监护的侵权责任

4. 安全保障义务

5. 网络侵权责任

6. 产品侵权责任

7.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8. 自甘风险规则

9. 自助行为规则

10. 媒体报道侵权

11. 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

12. 环境污染责任

13. 高度危险责任

14. 饲养动物侵权责任

15. 抛掷物、坠落物侵权责任


民法典培训课程--可授课老师


崔甲生老师  法律风险防控专家

高级经济师/律师资格证

6年政府机关工作经历

16家大中型企业董事、监事

10年大庆油田法律顾问/18年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

曾任:审计局 | 综合秘书、审计员

曾任:大庆油田法律顾问处|法规科长/工商科长/法律事务室主任


☎ 联系电话    

18201888750


民法典培训课程

http://www.ganbue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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